一. 释义
本产品、本计划:华安基金“类货币型组合”
资产委托人:参与华安基金“类货币型组合”专户理财计划的客户
资产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托管人:由资产委托人和资产管理人协商确定的、有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
二. 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 华安基金“类货币型组合” |
产品类型 |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
资产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资产托管人 | 由资产委托人与资产管理人协商确定 |
投资范围 |
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债券型金融工具(货币基金、债券基金)投资比例范围:不低于80% 现金投资比例浮动范围:0%-20% |
三. 投资目标及范围
(一)投资目标
在资本保全下,确保资产的高流动性,追求稳健收益,为客户提供暂时流动性储备,灵活优惠的费率机制以及适当的货币基金投资(套利)进一步增强收益。
(二)投资范围
价格波动幅度和信用风险低并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短期金融工具,如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的短期债券、央票、一年以内的债券回购、以及货币基金等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四. 投资理念
坚信通过积极的资产配置和组合投资管理,以及在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无风险套利机会的把握,并结合风险控制的战略性应用,能够确保资产的高流动性,同时追求稳健的收益。
五. 投资策略
深入分析国家货币政策、短期资金市场利率波动、资本市场资金面的情况和流动性的变化,对短期利率走势形成合理预期、并据此调整资产的配置策略。
资产管理人将采取收益率曲线分析策略、组合剩余期限策略、期限配置策略、类别品种配置策略、流动性管理策略、滚动配置策略、无风险套利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
以深入专业的基金研究为基础,综合运用基金评价分析量化模型,重点选择规模大,流动性好、作风稳健且能较好把握货币市场利率走势的基金品种。
根据息差情况以及货币基金的核算方法进行货币基金的套利投资。
六. 费用
(一)资产管理费
资产管理费由资产管理人向资产委托人收取。收取方式为“按日计提,按月支付”。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即“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不得低于同类型或相似类型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60%”。具体收费标准由资产委托人与资产管理人协商确定。
(二)资产托管
资产托管费由资产托管人向资产委托人收取。收取方式为“按日计提,按月支付”。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即“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不得低于同类型或相似类型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60%”。具体收费标准由资产委托人与资产托管人协商确定。
(三)业绩报酬
业绩报酬是指资产管理人与资产委托人商定的,将委托资产增值金额的一部分作为提成支付给资产管理人的特殊收费形式。收取方式由资产管理人与资产委托人协商。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证监会相关规定,即“业绩报酬的提取比例不得高于所管理资产在该期间净收益的20%”。具体收费标准由资产委托人与资产管理人协商确定。
七. 备注
本计划的研究、投资、交易环节,均由资产管理人完成。操作的主要依据系资产管理人的研究报告。客户具有建议权,但不得直接干扰资产管理人做出投资指令,更不能代替资产管理人对组合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