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收益分配规则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中“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的规定,自2005年4月1日起,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收益分配规则调整如下:
一、 日常情况下的收益分配规则:
1、每周五进行收益分配时,将同时分配周六和周日的收益;每周一至周四进行收益分配时,则仅对当日收益进行分配。
2、投资者于周五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周五和周六、周日的收益;投资者于周五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周五和周六、周日的收益。
二、 法定节假日的收益分配规则:
1、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开放日的收益将与整个节假日期间的收益合并后于法定节假日最后一日进行分配;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第一个开放日起的收益分配规则同日常情况下的收益分配规则。
2、投资者于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开放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该日和整个节假日期间的收益;投资者于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开放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该日和整个节假日期间的收益。
三、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本基金收益分配规则的调整同时调整。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