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场内简称:华安300) | |||
基金主代码 | 160417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根据法律法规及《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 |||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 2017年3月17日 | ||
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7年3月17日 | |||
限制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单位:元) | 1,000,000.00 | |||
暂停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 为了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7年3月17日起暂停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A | 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B | 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50104 | 150105 | 160417 | |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大额申购 | 否 | 否 | 是 | |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 | - | - | 是 | |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申购金额(单位:元 ) | - | - | 1,000,000.00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暂停大额申购期间,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基金代码:160417)单笔申购金额应不超过100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单笔申购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基金将有权拒绝;
(2)在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期间,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基金代码:160417)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单笔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应不超过100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单笔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基金将有权拒绝;
(3)在暂停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日期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