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第二个封闭运作期为2014年12月6日至2015年12月7日,2015年12月7日为支点浮动费率计算基准日,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4日为封闭清算期,现将本基金第二个封闭运作期管理费调整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基金第二个封闭运作期的复权净值增长率为9.1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 3.95%。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符合管理费率上调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补提封闭运作期的管理费1,759,918.63元。
投资者欲了解关于本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同时,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进行咨询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了解相关情况。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