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5-09-08 09:00:00 来源: 华安基金 字号:

  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9月8日起,将旗下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华安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1.5%下降为0.7%,同时相应修改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如下:


  将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更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此外,根据以上变更,本公司对上述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和更新。


  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2、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