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安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
2014-06-11 08:40:00 来源: 华安基金 字号:

  华安安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安顺混合”,基金代码:519909)由原安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安顺”,基金代码:500009)转型而成。原基金安顺自2014年5月12日终止上市后,托管在不具备“上证基金通”资格的证券公司处的基金份额,在实施“封转开”时统一登记在由基金管理人在其直销开立的“临时账户”下。该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下简称“投资者”)需要对该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后,方可进行华安安顺混合的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对于基金份额托管在基金安顺退市后,新增的“上证基金通”资格的证券公司的投资者,也需要对该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此过程称之为“确权”。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4年6月11日起,为投资者办理华安安顺混合的确权业务。

  确权遵从谨慎原则,如果投资者不按照本流程办理相关手续或者虽按照本流程办理了相关手续但其身份仍不能核实的,则本公司不对其做“确权”登记。

  一、确权业务办理

  凡要求确权的投资者必须首先在本公司直销机构、交通银行各网点、或其他华安安顺混合场外代销证券公司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中登上海TA账户)注册手续,或将原股东账户转指定到具备“上证基金通”资格证券公司的交易单元上。

  具备“上证基金通”资格的证券公司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二、确权业务流程

  1、对于欲在场外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须持以下资料到本公司提出确权申请。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销售网点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a. 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b. 投资者原交易所场内交易证券账户卡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c. 填妥并签字或签字加盖章的《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见附件);

  d. 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成功确认单。

  (2)机构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a. 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以上二者须提供其一);

  b. 投资者原交易所场内交易证券账户卡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c.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d. 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e.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见附件);

  f. 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成功确认单。

  注:以上资料提供的复印件须保证内容清晰、无误。

  本公司直销机构、各代销证券公司营业部可接受投资者的确权申请。在接受确权申请后须先核实申请内容的正确性,无误后将确权申请表及上述资料传真至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传真号码为:021-33626962),并将投资者提供的确权申请表原件留档备查。

  2、对于欲在场内将证券账户转指定到具备“上证基金通”资格证券公司的交易单元投资者,须直接向本公司传真申请材料办理。

  (1)个人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a. 投资者本人签名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传真件;

  b. 投资者本人签名的原交易所场内交易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传真件;

  c. 填妥并签字或签字加盖章的《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见附件);

  d.指定交易协议复印件、传真件。

  (2)机构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a.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以上二者须提供其一);

  b.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或传真件;

  c. 被授权人签名身份证件复印件或的传真件;

  d. 被授权人签名的原场内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传真件;

  e.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见附件);

  f. 指定交易协议复印件、传真件。

  注:以上资料提供的复印件或传真件须保证内容清晰、无误。投资者须将《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及上述资料传真至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传真号码为:021-33626962,客服专线:4008850099),并在发送传真后两日内将《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原件寄至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邮寄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14楼,邮政编码:200092),也可以持上述资料的原件直接到本公司办理。

  3、在收齐符合本流程要求的确权申请资料后,本公司会对投资者提供的确权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即为其重新登记确认的华安安顺混合的基金份额。

  4、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确权业务规则

  1、 投资者以份额提交申请。确权业务的申请份额为基金退市时投资者持有的原基金安顺的基金份额数量。本公司在核对投资者身份和申请份额一致后,确权成功,并将投资者应得基金份额(包括下述第4条所述之原始基金份额及其相关权益份额)登记在投资者的基金账户下。

  2、 原基金安顺退市后,华安安顺混合进行集中申购。集中申购验资结束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份额拆分,使得验资结束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本公司将根据集中申购验资结束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应获得的基金份额,并予以登记集中申购结束日原基金安顺份额经拆分调整的基金份额。

  3、 若投资者拥有在基金安顺退市前的现金分红且退市时暂未进行份额托管等原因产生的未领取现金红利,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集中申购验资结束日将该等持有人的未领取现金红利按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折算为基金份额,并由本公司进行投资者基金份额的登记确认。

  4、 未办理确权的投资者在基金安顺退市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及其产生的基金权益,暂时托管在本公司。在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之前,如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则未办理确权手续的基金份额及其相应的权益份额(包括原持有基金份额拆分调整的份额、未领取红利折算的份额(如有)),将以分红再投资方式进行处理,分红后的基金份额将继续托管在本公司,直至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分红期间暂不办理确权业务。

  5、 本公司收到具有投资者本人签名或盖有预留印鉴的传真申请,即认为此申请是投资者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据此为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本公司不对该签名或印鉴是否真实及是否为投资者真实意思表示承担法律责任。

  6、 本公司收到投资者多次递交确权申请的传真时,以最后一次所收到的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的确权申请传真件为准。

  四、友情提示

  1.如果投资者需要查询原基金安顺退市前的持有份额数量,可以到日常办理份额托管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原基金安顺的持有数量;或拨打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在电话核对投资者证券账号和身份证件编号后,查询原基金安顺的持有数量。

  2.投资者办理确权手续时必须提供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果遗失了,可以持身份证件原件到日常办理份额托管的证券公司办理挂失,即可补办证券账户卡。

  五、其他

  本确权登记指引的最终解释权归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