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办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公告
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于2001年9月21日正式成立的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2002年6月10日起正式推出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帐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
现就该业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
本业务目前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即年满18周岁的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的中国居民。
二.办理场所
经本基金管理人公告可办理该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目前仅限交通银行下属各代销网点。待条件成熟时,本基金管理人还将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该业务。)
三.办理方式
投资者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指定银行账户之银行卡到指定交易网点柜面申请办理。
四.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申请时间同本基金日常交易时间。
五.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但最低不少于人民币300元(含300元)。“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不受日常申购中“首次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万元,每次追加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元”的限制。
六.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交易日(目前交通银行的扣款方式为按月扣款,固定扣款日为每月8日)。
2.投资者须指定唯一银行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且该账户须为其从事本基金交易时的指定银行账户。
七.费率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费率同日常申购费省?/SPAN>
八.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交易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单位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可于T+2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单位。
九.“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撤销
投资者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指定银行账户之银行卡到指定交易网点柜面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撤销。
十.咨询办法
1.代销机构网点柜面。
2.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交通银行各地客户服务热线:95559)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uaan.com.cn。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68604666。
十一. 重要提示
1.如因投资者账户内余额不足导致连续三次扣款不成功,则视为投资者自动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2.目前在交通银行办理该业务时,固定扣款日为每月8日(若遇非基金交易日则自动顺延)。若投资者在每月8日前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首次扣款日为当月8日;若每月8日及之后申请办理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则首次扣款日为次月8日。
十二. 备查文件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业务规则》。该规则构成《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补充条款。投资者可登录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进行查阅或至开办该业务的本基金各销售网点索取。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