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和《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为满足投资者需求,基金管理人决定调低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创新”)和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180”)首次申购数额限制。自2003年6月9日起,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首次申购华安创新或华安180的最低金额从原人民币5,000元调整为人民币1,000元。
此次申购数额限制的调整仅限于对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调整,每次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仍维持人民币1,000元不变。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