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相关接口规范,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调整本公司作为登记机构时的投资者开户证件类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1年12月1日起,本公司作为登记机构时,将不再接受使用“中国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警官证、其他”等证件类型开立基金账户,或申请将已开立基金账户的证件类型变更为前述证件类型。
同时,不再接受机构投资者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开立基金账户,已用“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的机构投资者请及时通过销售机构办理证件变更。
敬请关注业务规则的变化。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详询:40088-50099。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