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全球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公告
2021-07-27 07:59:19 来源: 华安基金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安全球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全球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安全球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代码:A 类:008357(简称:华安全球精选债 A);C 类:008358(简称:华安全球精选债 C)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4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2021年7月23日,本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条件。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1年7月23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1年7月24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的份额申购、赎回、转换等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2、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huaan.com.cn


客服热线:40088-50099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