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经与华安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一致,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6月17日起,在本基金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1、本基金根据是否收取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A类基金份额 | C类基金份额 | |
基金简称 | 华安安益灵活配置混合A | 华安安益灵活配置混合C |
基金代码 | 001905 | 012659 |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赎回费率如下:
基金份额类型 | 持有期限(Y) | 赎回费率 | 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
C类基金份额 | Y<7天 | 1.5% | 100% |
7天≤Y<30天 | 0.5% | 100% | |
Y≥30天 | 0 | / |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4、投资者可自2021年6月17日起,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5、C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交易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31-32 层
联系人:刘芷伶
联系电话:021-38969933
二、基金合同等的修改内容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对《华安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涉及增设基金份额的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华安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21年6月17日起生效。《华安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将在更新时根据《华安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三、重要提示
1、此次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符合相关规定。
2、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