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12月28日起,调整华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华安沪深300ETF”,基金代码:51539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一、调整内容
从 2020年12月28日起,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自 200 万份调整为 400万份。
二、其他事项
1. 2020年12月28日申购赎回清单所列示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资产净值为根据调整后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计算所得。
2.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或其整数倍。
3.本公告仅对调整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4.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