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 | |||
基金主代码 | 160417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根据法律法规及《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 |||
恢复相关业务的起始日及原因说明 | 恢复申购起始日 | 2020年5月6日 | ||
恢复申购的原因说明 | 为了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0年5月6日起恢复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业务。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A | 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B | 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50104 | 150105 | 160417 | |
该分级基金是否恢复申购 | - | - | 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2020 年5 月6日起恢复办理基础份额的场内拆分业务。
(2)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