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低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9-07-16 08:20:48 来源: 华安基金 字号:

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7月16日起,调低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1.5%调低至0.6%。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原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


修订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


基金合同摘要部分涉及以上内容的一并进行修订,具体详见附件。


二、《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在定期更新时根据《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三、重要提示


此次调低上述基金的相关费率及基金合同的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自2019年7月16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