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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6月26日起对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曙光转债(债券代码:113517)进行估值调整,估值价格为103.00元。在该债券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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