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安睿安定开混合 | ||
基金主代码 | 003508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7年3月15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申购起始日 | 2019年3月15日 | ||
赎回起始日 | 2019年3月15日 | ||
转换起始日 | 2019年3月15日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华安睿安定开混合A | 华安睿安定开混合C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3508 | 003509 | |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 是 | 是 |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运作周期和到期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或自每一个到期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日)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止的期间,为本基金的一个运作周期。
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进入到期开放期,投资者可在到期开放期内进行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的每个到期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到期开放期的具体期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每个到期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进入下一运作周期,以此类推。
本基金在每个运作周期内以封闭期和期间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共包含6个封闭期和5个期间开放期。
在每个运作周期内,第一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6个月后对应日,第二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12个月后对应日,第三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18个月后对应日,第四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24个月后对应日,第五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30个月后对应日。如上述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每个期间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具体期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在期间开放期内,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19日为本基金第四个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开放期,即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19日可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自开放期的下一个工作日即2019年3月20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在每个运作周期内,除期间开放期以外,均为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开放期(包括到期开放期和期间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直至满足开放期要求。
投资者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