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012号文核准,本公司原股东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将各持有的本公司2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变更完成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股权比例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 |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 |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 |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 |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0% |
本公司将尽快办理公司章程修改与股东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