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人:
华安资产阳光精选1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于2016年6月8日开始募集,原定初始销售期为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24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华安资产阳光精选1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文件的约定,经与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本资产管理人决定将本计划的募集期延长至2016年6月28日。有参与意愿的投资者请您按照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相关约定办理认购事宜。
特此公告。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