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旗下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其中“七、(八)、4、(1)场外认购限制”中有一处表述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本基金场外认购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应为100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 元。
更正后的《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已刊登在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上,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