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疾风7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公告
2015-02-09 08:12:00 来源: 华安基金 字号:

  华安疾风7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于2015年2月9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完成资产管理合同备案登记。根据中国证监会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相关规定,《华安疾风7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已符合合同生效条件,并于2015年2月9日生效。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计划。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