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15年1月5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华安沪深300A份额(场内简称:华安300A,基金代码:150104)和华安沪深300份额(场内简称:华安300,基金代码:160417)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5年1月5日,华安沪深300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华安沪深300份额的场内份额、华安沪深300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 | 折算前份额 |
新增份额 折算比例 |
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 |
折算后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折算后份额 |
华安沪深300场外份额 | 34,822,379.95 | 0.024016014 | 1.353 | 1.436 | 35,658,674.71 |
华安沪深300场内份额 | 2,236,974 | 0.024016014 | 1.353 | 1.436 | 3,121,720 |
华安沪深300A份额 | 17,301,444 | 0.048032028 | 1.001 | 1.167 | 17,301,444 |
注:华安沪深300场外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华安沪深300场外份额;华安沪深300场内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华安沪深300场内份额;华安沪深300A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华安沪深300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5年1月7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华安沪深300A于2015年1月7日上午10:30复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月7日华安沪深300A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月6日华安沪深300A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1元。由于华安沪深300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5年1月5日的收盘价为1.008元,扣除2014年约定收益后为0.943元,与2015年1月7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5年1月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由于华安沪深300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华安沪深300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华安沪深30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华安沪深300A份额数或场内华安沪深300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华安沪深300份额的可能性。
2、本基金原华安沪深300A份额持有人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华安沪深300A份额和本基金基础份额——华安沪深300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3、投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50099
本公司网站: www.huaan.com.cn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