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资产-方正东亚-郑州澳柯玛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于2014年1月16日生效,按合同约定:资产管理计划每自然季度(即每年的3月、6月、9月及12月)进行一次收益分配,初始认购委托人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年参考收益率为:
认购金额100万-300万(不含) 9.5%。
认购金额大于300万(含) 10%
现将收益分配信息公告如下:
1、 收益核算日:2014年12月20日
2、 现金收益发放日:2014年12月24日
特此公告。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