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人:
由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华安资产-宜春汇龙-富居山庄项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已于2014年6月26日成立。
根据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七节 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和退出”之约定:
在本计划运作期间,资产管理人有权决定在本计划合同生效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后设首次开放参与,之后每季度至多开放一次计划份额的参与;除上述开放日外,本资产管理计划在非开放期不办理计划份额的参与。每次开放期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
现本公司根据上述条款,将于2014年12月17日、2014年12月18日、2014年12月19日、2014年12月22日、2014年12月23日开放本计划份额的参与。
特此公告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