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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资产-进取分级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于2014年1月14日生效,按合同约定:本资产管理计划每三个月对优先级份额的资产委托人进行一次收益分配,收益分配金额按照优先级份额的委托人初始委托资金的年化收益7%计算。
现将收益分配信息公告如下:
1、 权益登记日:2014年9月20日
2、 除权除息日:2014年9月20日
3、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9月23日
特此公告。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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