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未来-建银精瑞长兴金源新城丽景三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公告
2014-01-03 14:28:50 来源: 华安未来资产 字号:

  华安未来-建银精瑞长兴金源•新城丽景三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于2013年12月27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完成资产管理合同备案登记。根据中国证监会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相关规定,《华安未来-建银精瑞长兴金源•新城丽景三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已符合合同生效条件,并于2013年12月27日生效。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计划。

  特此公告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