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3-12-13 09:05:54 来源: 华安基金 字号:

  重要提示

  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调整基金运作期及其他相关事宜而来。《关于修改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2013年10月9日至2013年11月15日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12月3日出具了《关于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2013]1026号),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备案,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3年12月26日结束2013年第6期运作,2013年12月27日,由《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本基金为采用固定组合策略的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预期收益较为稳定的品种,其预期的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普通债券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更新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详细请查阅: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招募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