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相投顾”)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3年4月11日起,上述代销机构开始代理销售华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0072)。投资者可到上述代销机构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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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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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