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本公司固有资金作为发起资金投资旗下开放式基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13年1月29日通过代销机构认购华安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40)1000万元,认购费1000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