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经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8号文核准,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6年1月9日变更为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2年9月26日证监基金字[2002]70号文件《关于同意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发起设立。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02年11月8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2年11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2年9月30日,有关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