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2年6月18日起,上述机构开始代理销售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0417)。投资者可到上述代销机构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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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