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协商,决定自2011年10月18日起,华安深证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415,以下简称:本基金)参加兴业银行电子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和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的内容
(1)电子渠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适用条件
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本基金(前端模式)并扣款成功的,申购费率统一优惠为0.6%(固定费率除外,如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则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赎回费率不变。
(2)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适用条件
投资人在本活动开始前或活动期间通过兴业银行进行定期定额申购签约的,在活动期间成功发起的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投资人均享受如下费率优惠:
通过兴业银行电子渠道(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定期定额申购费率统一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按原费率执行。
通过兴业银行柜面渠道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享受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八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如原费率低于0.6%,按原费率执行。
三、注意事项
1、本基金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2、兴业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咨询办法
1、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
2、兴业银行网址:http://www.cib.com.cn/
3、兴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1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uaan.com.cn/
5、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