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信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11-03-18 09:10:54 来源: 华安基金 字号: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安信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安信封闭

基金主代码

500003

基金合同生效日

1998年6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安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0年12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3355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254,333,310.0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228,899,979.07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1.2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0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此项为按合同约定比例计算的最低分配金额:228,899,979.07=可供分配利润254,333,310.08×最低收益分配比例9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1年3月23日

除息日

2011年3月2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1年3月30日

分红对象

2011年03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无红利再投资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将本基金利润分配的款项及代理发放利润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2011年3月29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2011年3月30日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后即将其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可领取现金红利。

  咨询办法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