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规范本公司开放式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账户管理和基金交易在直销电子交易方面的处理流程,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特订立《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电子交易业务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在直销电子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投资者、指定银行、本公司及其他有关机构皆应遵守本规则。本规则中未提及或明确规定的相关事宜应参照业务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指“电子交易”仅指通过网上、电话、手机进行本公司直销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的方式。
第三条 本规则所指“投资者”仅指从事电子交易的直销投资者。
第四条 本规则所指“网上交易”仅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网站(以下简称“网上系统”)从事账户管理和基金交易的行为。网上交易的内容包括变更基金账户信息、转托管转入、基金分红方式变更、提交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预约交易申请,撤销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预约交易申请。
第五条 本规则所指“手机交易”仅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手机站点或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手机站点(以下简称“手机系统”)从事账户管理和基金交易的行为。网上交易的内容包括变更基金账户信息、基金分红方式变更、提交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预约交易申请,撤销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预约交易申请。
第六条 本规则所指“电话交易”仅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话系统或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话系统(以下简称“电话系统”)从事基金交易的行为。电话交易的内容包括分红方式变更、提交认购、申购、赎回、转换申请,撤销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申请。
第七条 本规则所指“指定银行”仅指经本公司指定授权、并与本公司有合作协议的银行,投资者从事电子交易时资金往来必须通过指定银行。本公司、投资者和指定银行建立的资金划付渠道,投资者在进行电子交易时,其交易资金通过该渠道进行结算。本公司目前支持的资金划付渠道种类“银基通”、“银联通”、“农行卡网上直销”、“招行直付通”,以及其他符合本公司规定的资金结算途径。
第八条 凡从事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的投资者必须签订从事网上交易、电话交易、手机交易的相关协议、风险揭示文件或其他本公司要求的文件。
第九条 凡从事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与本公司和/或指定银行签订有关资金结算相关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