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级的公告
2009-12-16 08:06:24 来源: 华安基金 字号: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3】135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3年12月30日起正式生效。为了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09年12月23日起对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级。

  一、基金份额分级

  1、基金份额等级

  分级后本基金将设两级基金份额:A级基金份额(以下简称:A级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以下简称:B级份额)。A级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40003(与分级前基金代码相同),新设B级份额代码为041003。两级基金份额单独公布基金万份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两级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A级份额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B级份额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A级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与分级前相同;B级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500万元。

  A级、B级份额的适用费率和最低申购金额如下表所示:

 

A级份额

B级份额

管理费率(年费率)

0.33%

0.33%

托管费率(年费率)

0.10%

0.10%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率)

0.25%

0.01%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人民币)

1,000元

500万元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人民币)

1,000元

500万元

在单个基金交易账户保留的最低持有份额

500万份

 

  2、份额分级规则

  基金份额分级后,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单个基金交易账户内保留的本基金份额超过500万份(包含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单个基金交易账户内持有的可用基金份额升级为B级份额,并于升级当日适用B级份额的相关费率。

  基金份额分级后,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单个基金交易账户内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不含500万份),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单个基金交易账户内持有的可用基金份额降级为A级份额,并于降级当日适用A级份额的相关费率。

  基金份额分级规则自2009年12月23日起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将根据投资者基金交易账户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数量,进行份额级别判断和处理,并适用A级、B级基金份额相关费率。

 

  二、其他相关业务规则

  1、分级期间的申购处理

  投资者可于2009年12月24日起申购本基金B级份额,基金代码为041003;A级份额(基金代码为040003)在分级期间可继续接受申购。

  2、申购、赎回费率规定

  本基金A级份额和B级份额的申购、赎回费率均为零。

  3、分级后的基金转换业务

  本基金实施份额分级后,A级份额和B级份额均适用本基金已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和已公布的本公司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投资者由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本基金B级份额后,单个基金交易账户内保留的本基金份额须大于或等于500万份。

  4、对分级前已有的投资者基金份额的分级处理

  对于分级前已持有本基金的投资者,我公司将以投资者2009年12月23日的基金交易账户内基金份额余额(不含2009年12月23日当日申购或赎回的份额)为基准进行份额级别划分。

  如投资者单个基金交易账户于2009年12月23日保有的本基金份额小于500万份的,该基金交易账户中的本基金份额仍保留在原基金代码(040003)下,继续享有A级份额的收益。

  如投资者单个基金交易账户于2009年12月23日保有的本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交易账户中的本基金份额升级为B级份额,账户中的未付收益也自动划至B级份额代码下;升级后的B级份额于2009年12月23日起享有B级份额的收益,投资者可于2009年12月24日查询到B级份额余额。

 

  三、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与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将每日分别计算A级、B级份额的万份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代销机构网点以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各级基金份额开放日的基金万份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B级份额的基金万份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将自2009年12月23日起计算,并于2009年12月24日开始对外公布。

  基金分级后,各级基金份额的收益支付仍然采用"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与分级前完全相同。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份额分级规则于2009年12月23日起生效;因系统处理原因,当日满足升级条件的份额不能发起赎回申请,也不接受转换转出和转托管的申请。

  2、自2009年12月24日起,本基金B级份额开始接受申购。

  3、A级、B级基金份额共同受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束,享有相关权利,承担相关义务,凡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中对基金或基金份额等事项的提及,除明确说明的,均包括A级、B级二类基金份额。

  4、本基金原开通的定期定额、中国工商银行利添利等业务将继续适用于A级份额,B级份额暂不开通上述业务;对于新增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特别提示:对于已在中国工商银行开通利添利业务的投资者,本基金基金份额实施分级后,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单个基金交易账户内保留的本基金份额超过500万份(包含500万份)时,因系统处理原因,暂不接受利添利"T+0"快速赎回申请。

  6、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咨询方法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访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情况。

  2、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