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盐湖钾肥"(000792)由最近交易市价法调整为指数收益法确定公允价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09年1月5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盐湖钾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