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创新股票基金重新开放申购和转入业务的公告
2008-04-26 00:00:00 来源: 字号: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开放申购和转入业务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年10月29日发布的《关于终止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销售活动并暂停基金申购业务的公告》,本公司管理的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01,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07年10月29日起暂停申购和转入业务。
      鉴于本基金目前运作平稳,之前考虑暂停申购和转入业务的因素对基金份额净值的影响已经减弱,根据《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决定从2008年4月29日起(含)重新开放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和转入业务。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业务的销售机构为:
      1、直销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免长途话费)、021-68604666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