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创新股票基金拆分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07-10-22 00:00:00 来源: 字号: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开展基金份额拆分和限量持续销售活动
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进一步优化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40001)的持有人结构,增强基金流动性,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本基金开展基金份额拆分及限时限量持续销售活动,同时对《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一、基金份额拆分

    基金份额拆分是在保持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资产总值不变的前提下,改变基金份额净值和持有基金份额的对应关系,重新列示基金资产的一种方式。份额拆分对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假设某持有人持有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876元。拆分后,该持有人持有份额变为18,760份,净值变为1.000元。

    二、拆分日及持续销售时间安排

    1、基金份额拆分日为2007年10月26日。

    2、持续销售期为2007年10月22日至2007年11月21日。

    三、拆分对象
 
    拆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

    四、基金拆分的计算方法

    基金份额拆分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拆分比例对持有人拆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拆分。

    五、基金拆分当日及后续申购与赎回的计算

    六、拆分结果的公告和查询

    七、关于限量申购持续销售活动的有关规定

    八、暂停基金转换和转托管业务

    为了合理控制基金规模的需要,自基金份额拆分公告日起暂停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另行公告本基金恢复日常转换业务。
 
    为了基金份额拆分的顺利实施,拆分当日暂停本基金的转托管和非交易过户业务,基金拆分日的次一交易日起恢复本基金的转托管和非交易过户业务,基金管理人将不再另行公告。

    九、基金合同的修改

    十、销售机构

    详情请参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