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基金转换计算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7]10号《关于统一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认(申)购费用及认(申)购份额计算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公司旗下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创新",基金代码 040001),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中国A股",基金代码040002)、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宝利",基金代码040004)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宏利",基金代码040005)已于2007年5月15日起全部采用"外扣法"计算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
自2007年6月1日起,上述各基金之间及其与我公司旗下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简称"华安富利",基金代码040003)之间的基金转换费用中涉及的申购补差费计算将根据各基金不同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统一调整为"外扣法"计算。调整后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max[(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0 ],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入金额-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固定收费金额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入金额-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转出基金固定收费金额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