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外汇资产投资境外市场选择拓宽
2006-09-10 00:00:00 来源: 字号:

  国内首只QDII外币基金———华安国际配置基金,于日前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5亿美元的QDII投资额度批准。此前,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了华安基金关于华安国际配置基金的募集申请,其将作为中国证监会推出QDII试点后的首只外币基金,于近日通过工行等销售网点向个人及机构投资人进行定向募集。

  就在首只QDII基金破茧之际,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参照《通知》相关规定,首只QDII外币基金即按“投资风险低、运作监管严、操作专业化”原则设计运作机制,颇有量身定制之感。

  据此前央行2006年第5号公告规定,符合条件的基金公司等可在一定额度内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自有外汇,用于在境外进行包含股票在内的组合证券投资。据此,首只QDII基金就将主要投资于纽约、伦敦、东京、香港等国际资本市场,投资范围涵盖固定收益产品、股票、房地产信托凭证和商品基金等国际主流金融等品种,与银行推出的QDII相比,投资范围大大扩充。而根据新出台的《通知》的规定,该基金将由华安基金与国际著名投资专业机构雷曼兄弟共同成立联合投资管理团队,共同管理,并采取联合监督制度,由境内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和境外资产存管人———汇丰银行分别负责监控资金的流入流出和投资运作全过程,以确保基金运作的安全、透明。同时,境内托管人工商银行还将按《通知》要求报送外汇资金流出入、账户收支等情况,并进行国际收支申报,以加强统计监测。

  对于有意向认购、申购首只QDII基金的投资者,《通知》明确,居民个人只能使用本人存放于境内银行的外汇存款,不得直接使用外币现钞;机构不得使用债务性外汇资金。同时与传统基金通过银行、券商渠道销售不同,投资者只可通过银行认(申)购、赎回基金及参与分红。

  外汇局相关人士表示,《通知》的出台以及首只QDII基金的问世,将进一步拓宽境内机构和个人运用自有外汇资金的渠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更充分地利用境内外市场,提高资金收益率,分散金融风险,增强资产保值增值能力。

  分析人士认为,这是我国提高金融对外开放水平,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一个重要步骤。随着试点推及,将有越来越多基金公司推出QDII基金,给投资者利用外汇资产投资境外市场提供更多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