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公告
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复核,以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
2.红利划出日、红利再投资日:
3.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3.红利再投资按红利划出日(
4.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对本基金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
七.咨询办法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68604666;
3.交通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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