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中国A股增强指数基金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2006-03-06 00:00:00 来源: 字号:

  关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确认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即ETF)一级交易商,同时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行的主协调商。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六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