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宝利配置混合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05年第1号)
2005-04-06 00:00:00 来源: 字号:

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05年第1号

 

基金发起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

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期:2005年4月

 

重要提示

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4年7月2日证监基金字[2004]97号文件《关于同意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发起设立。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5年2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4年12月31日。

 

 

一、 绪言    1

二、 释义    2

三、 基金管理人  5

四、 基金托管人    13

五、相关服务机构    17

六、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  22

七、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冻结与质押  29

八、基金的转托管    31

九、基金的投资    32

十、基金的业绩    40

十一、基金的财产    41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43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47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49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53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54

十七、风险揭示    56

十八、《基金合同》的终止与清算    60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62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72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78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83

二十三、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85

二十四、备查文件    86

 

   具体内容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