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放式基金默认收益分配方式修改的提示性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1号《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的规定,修改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下:
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创新”,代码:040001)、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180”,代码:040002)和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宝利”,代码:040004)自2004年11月18日起,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红利”。
由于此前“华安创新”和“华安180”的收益分配方式默认为“红利再投资”。考虑到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分红方式的延续性,对于曾参与过分红且被默认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保留其原分红方式,不追溯调整。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简称“华安富利”,代码:040003)的收益分配方式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约定为“红利再投资”。
凡希望修改收益分配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请前往各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咨询办法: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68604666。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