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基金安久第一次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
鉴于《关于改进证券投资基金发行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1]32号)、《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报酬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1]43号)的颁布实施,安久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安久”)本次扩募项下的扩募方式、扩募对象以及《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以下简称“基金契约”)中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基金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为了有效地化解本次扩募的发行风险,提高基金管理效率,维护持有人利益,经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托管人交通银行协商,决定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安久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提请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相关决议,部分变更本次扩募的扩募方式与扩募对象并对基金安久之基金契约中的部分条款作出修改。
一、会议日期:2002年3月7日
二、会议内容:审议变更本次扩募的扩募方式、扩大扩募对象并修改基金契约的部分条款。
具体修改内容为:
1、在扩募方式中引进主承销商包销机制
拟在基金安久的扩募发行中引进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制度。根据其他同类基金的经验,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制度可以充分发挥证券公司广泛的客户资源与其丰富的发行经验的优势,有利于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时可以有效地化解本次扩募发行风险。
2、扩大扩募对象中机构投资者的范围
本次扩募基金安久拟由200,000,020份基金单位扩募至500,000,000份基金单位。本次扩募发起人首先认购3,000,000份基金单位,以达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起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1%的要求,余下296,999,980份基金单位以现有社会公众基金份额198,000,020为基数,按1:1.49999975的比例直接向权益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基金安久持有人配售,持有人未认购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和其他机构投资者认购,认购的余额由主承销商全额包销。
3、基金契约第三条第三款的内容修改为:
本基金为积极成长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积极应用新技术的上市公司。在传统产业中,如果公司能通过积极应用新技术提高生产效率,本基金也将择机投资。
4、基金契约第七条第一款的内容修改为:
原基金契约中该款内容为:“20世纪70年代以来…………同时也通过分散投资来减少风险。”现修改为:本基金为积极成长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积极应用新技术的上市公司。新技术包括信息科学技术、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技术、新材料科学技术和环境科学技术、生命科学技术和管理科学技术。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孕育着一场新的产业革命。据有关统计预测,20世纪的科技发现和发明超过此前人类科技发现和发明之和,21世纪头十年的科技发现和发明将超过20世纪的总和。随着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航天和海洋开发技术的加速发展,相关新兴产业将逐步形成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既大力发展新技术产业,又重视以新技术改造农业、传统工业和服务业,使实物经济与虚拟经济相辅相成、协调发展。在传统产业中,如果公司能通过积极应用新技术提高生产效率,本基金也将择机投资。
当然,新技术广阔的发展前景并不意味着对该方向的投资没有风险。本基金将通过努力提高自身综合决策能力来减少风险,同时也通过分散投资来减少风险。
5、基金契约第十三条第一款的内容修改为:
有以下情形开始的,应当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
(1)修改基金契约;
(2)提前终止基金;
(3)更换基金管理人;
(4)更换基金托管人;
(5)基金的再次扩募与再次续期(基金的首次扩募与首次续期在经过原持有人大会通过以后,首次扩募与首次续期不再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
(6)基金的转型(基金的转型是指本基金由契约型封闭式转变为契约型开放式);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调低基金管理人报酬及基金托管费无需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即可公告。
如因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颁布之规定的相应修改而导致本基金契约中的部分条款与上述法律、法律及规定不符的,则基金契约应自行适用上述法律、法规及规定中的相关条款,而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即可公告。
6、根据2002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基金契约第十六条第三款的内容修改为:
(1)上市股票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平均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平均价估值;
(2)上市债券成本以不含息价格计价,其估值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平均价扣除所含利息后的净价计算,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净价计算,并按债券面值与票面利率在债券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3)未上市的首次发行的股票以其成本价估值,未上市的增发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平均价估值;
(4)配股估值从配股除权日到配股确认日止,按市场平均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
(5)未上市债券成本以不含息价格计价,估值按不含息成本计算,并按债券面值与票面利率在债券持有期内逐日计提利息;
(6)银行存款以本金加计至估值日为止的应计利息额计算;
(7)派发的股息红利以除息日的实际获得额计算;
(8)如遇特殊情况而无法或不宜以上述规定确定资产价值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估值。
7、根据《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报酬有关问题的通知》,删除基金契约第十条第一款和第十七条第二款项下所有与基金管理人业绩报酬相关的内容。
8、基金契约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基金契约的修改”修改如下:
(1)本基金契约的修改应经契约当事人同意;
(2)修改基金契约应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基金契约修改的内容应经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但在下列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即可公告:
① 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调低基金管理人报酬及基金托管费;
②
如因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颁布之规定的相应修改而导致本基金契约中的部分条款与上述法律、法律及规定不符的,则基金契约应自行适用上述法律、法规及规定中的相关条款。
(3)基金契约的修改应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9、授权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与本次扩募相关的其他具体事宜。
三、会议方式:通讯表决
四、与会持有人及表决方法:
1、截止2002年2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安久持有人均有权参加表决,会议通讯表决可以邮寄或传真方式传送。
2、基金持有人填妥所附表决票后,请在信封或传真上注明“大会表决”字样,于2002年3月7日前邮寄或传真[如为传真,则在2002年3月7日17:00前]至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邮寄应以到达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在邮政局的邮戳为准),逾期不计入本次通讯表决有效票的统计范围。
3.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38楼,邮编:200120,传真:021—58406138。联系人:冯颖、张蕾
联系电话:021—58881111
—4001,5215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仅限于本公告规定的方式。
2.参加表决的基金持有人请清楚填写通讯表决票。
3.基金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单位拥有一票表决权。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2年2月8日
附件:《安久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基金持有人大会提案内容表决表》
持有人姓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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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个人投资者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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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机构投资者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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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编号(机构投资者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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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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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基金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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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提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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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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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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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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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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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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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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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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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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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签字(机构投资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注:请随表决票函寄或传真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投资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投资者)及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请在表格中打“√”表示您的意见,每一项提案选择一个意见,多选无效。
本表格可从2002年2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剪取或复印,也可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uaan.com.cn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