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公告
根据《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和《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定于2004年1月6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2004年1月8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4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了解基金申购、赎回等事宜。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表单。
3、本公告仅对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3年12月11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2003年12月12日《证券时报》上的《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和《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一、
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北京投资理财中心以及电子交易平台:
①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上海)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楼
邮编:200120
咨询电话:(021)68863400
传真:(021)68863223
②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北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106室
邮编:100032
咨询电话:(010)66216611
传真:(010)66214060
③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本渠道目前仅限上海地区个人投资者),投资者可在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各营业网点办理“银基通”业务或银联电子支付有限公司(CHINAPAY) 合作银行网点办理“银联通”业务。
华安电子交易及咨询电话:(021)68604666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咨询电话:95568
银联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咨询电话:800-820-3816, (021)62361537
电子交易网址:www.huaan.com.cn
本公司的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和北京投资理财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同时,还受理投资本公司开放式基金10万元以上的个人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为:
(1)帐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帐 号:0552031302000118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2)帐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帐 号:0667710800042396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3)帐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帐 号:10011907290133109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第二营业部
(4)帐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帐 号:0446540946390007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5)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帐 号:144648-04040000171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6)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帐 号:096819-60891753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指定银行账户在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开立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将申购资金划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相同银行开立的申购专户。
指定银行账户在非上述银行开立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将申购资金划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申购专户。
2、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37个一级分行遍布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除西藏)的17000多个理财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各代销网点的地址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在当地媒体上刊登的公告或各网点的公告为准,也可致电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88。
3、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日常申购与赎回时间
本基金日常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9:30-17:00,中午不休息
交易日15:00以后接受的交易申请均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处理。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本渠道目前仅限上海地区个人投资者)
7×24小时
交易日15:00以后接受的交易申请均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处理。
3、中国工商银行:
对个人投资者:9:30-15:00,中午不休息。
对机构投资者:9:30-11:30,13:00-15:00。
四、日常申购和赎回要求
1、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每次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已成功认购过本基金时则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单位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基金单位,基金账户中基金单位不足1,000份的,须一次性赎回。
五、申购份额、赎回款项的计算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赎回费用为0。
2、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人民币1.00元)
申购份额的计算保留至0.01份。
3、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人民币1.00元)
赎回金额的计算保留至0.01元。
六、基金信息披露
从2004年1月6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工作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其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和网站等媒介披露截止该工作日(含节假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及以最近七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及最新一期公开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