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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专户

证监会2007年11月30日发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标志基金公司专户理财业务正式开闸。

专户理财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活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专户理财类的运作方式类似于私募基金。

专户理财与公募基金、企业年金最大的区别在于产品设计上。与后两者相比,专户理财的产品设计更为灵活,更加细化,一般会根据不同客户的偏好设计出相应的不同风险收益的投资组合。

QDII专户简介

2009年3月10日,中国证监会基金部下发《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客户境外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回函》,明确放开基金公司QDII专户业务,允许具备专户和QDII资格,并已获批外汇额度的基金公司可将尚未使用的额度用于开展专户境外资产管理业务。

华安基金QDII专户业务情况:

  • 2007年9月获准开展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 2008年2月获得中国证监会专户理财业务资格
  • 2009年3月获准开展QDII专户理财业务
准入门槛
专户理财的每笔业务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不高于50亿元。一对一客户投资下限3000万元,一对多客户投资下限100万元。
人数限制
基金管理公司为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人数必需大于2人,且不得超过200人(投资3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不受限制)。基金管理公司单一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委托人为1人。
存续期限
原则上一对一的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在合同存续期内,资产管理人可按合同约定追加和提取资金,但提取后委托财产净值不得低于3000万元。非现金管理类专户一对多每季度至多开放一次份额计划的参与和退出。现金管理类专户一对多产品不受限制。

办理流程

  • 理财经理通过和专户客户的充分沟通,了解客户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风险承受能力等特性,评估客户财务状况,确定客户风格类型。
  • 根据客户风格类型及其它个性需求,提供量身定做的投资建议;机构理财经理与客户就投资建议充分沟通,并根据客户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形成与客户风格类型和个性化要求一致的投资方案。
  • 机构理财经理向客户充分揭示管理、运用委托资产进行投资可能面临风险, 使客户充分理解相关风险及权利、义务,并签立书面承诺书;另客户就资金或证券资产来源的合法性做出书面说明及承诺。
  • 与客户、托管银行签立书面资产管理合同及托管协议,明确投资范围、投资金额、委托期限、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业务报酬提取比例、风险和收益预期等关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