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安进保本混合基金保本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19-01-11 08:34:27 来源: 华安基金 字号: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发布了《华安安进保本混合基金保本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并于2019年1月10日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发布了《华安安进保本混合基金保本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华安安进保本混合基金保本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现发布本次保本到期安排及转型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华安安进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华安安进保本混合”,基金代码: “002768”)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保人为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4月21日《关于准予华安安进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88号)准予注册,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7月1日进行募集,并于2016年7月5日正式成立。本基金保本期为30个月,第一个保本期自2016年7月5日至2019年1月7日。


鉴于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期即将到期,但本基金管理人无法为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期确定保本担保人,本基金将不能满足继续作为法律法规规定的避险策略型基金运作的条件,为此,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华安安进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本基金“保本周期届满时,在满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前提下,若本基金不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但应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的规定,决定将本基金转型为非避险策略型的混合型基金,即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基金”)。


本基金转型后,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基金代码仍为: “002768”;基金名称、基金投资、基金费率、分红方式等将由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拟定的《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关基金合同变更的手续。


现将本基金保本期到期操作安排及转型为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说明如下:
 


  详情请查阅:华安安进保本混合基金保本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