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浙商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7-05-18 08:41:46 来源: 华安基金 字号: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5月19日起浙商银行开始销售如下基金 , 投资者可在下述基金的申购期内到浙商银行办理基金申购等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浙商银行的规定为准。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40032

华安月安鑫申购

040033

华安月安鑫A

040034

华安月安鑫B

000537

华安月安鑫约定赎回代码


办理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及申购相关业务时,使用的基金代码为040032;办理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时,使用的基金代码为040033(A类)、040034(B类)。同时自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约定赎回代码:000537)2017年第7期的集中申购开放期(即2017年6月15日、6月16日、6月19日)起,开通本基金在浙商银行的“约定赎回”业务。


“约定赎回”相关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2月9日披露的《关于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约定赎回”业务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咨询办法


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