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3-10-12 08:27:48 来源: 华安基金 字号:

  重要提示

  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6月6日《关于核准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755号)和2013年10月10日《关于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已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公开披露。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预期的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都要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和中等收益的品种。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另外,本基金以1元发售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发售面值。

  本基金的一部分资产将可能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与一般信用债券相比,存在更大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更大的信用风险在于该类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的波动性较大,信息披露不透明,也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度。更大的流动性风险在于该类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可能会降低市场对该类债券的认可度,从而影响该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因此,本基金在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过程中,面临着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采用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并引入支点费率浮动机制,其中基金的封闭期由封闭运作期和封闭清算期组成,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封闭期,至少到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支点费率浮动机制仅适用于封闭运作期,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封闭运作期内基金复权单位净值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来适当上下浮动封闭运作期的管理费费率,由此可能造成基金单位净值出现一定变动。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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