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猫腻惹风波 信用卡潜规则何时终结
2013-11-05 22:17:15 来源: 上海金融报 字号:

  笔者在关注媒体报端的负面新闻、网友的投诉留帖或消费者维权平台进行即时更新时,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随着银行纷纷重视提升服务质量,消费者对于银行人工服务的投诉有所下降,但针对信用卡的投诉依旧颇多。这不,最近又有两家商业银行为此上了“黑榜”。又见信用卡“闷声”收费近日有媒体报道,去年年初,经某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上门推销,谢先生办理了一张透支额度达5万元的白金信用卡。但一年多来,他没怎么用这张卡。今年6月,谢先生收到该行短信,称其信用卡支出年费2000元。谢先生不解,询问才知该行规定白金信用卡免第一年年费,第二年开始收费,除非一年累计刷卡20万元,才能减免年费。谢先生提出,银行人员推销时并未告知次年起要收年费,这等于是欺骗消费者,遂要求取消这笔年费支出,但银行始终不予回复。无奈之下,谢先生近日向所在地消费者委员会进行了投诉。目前,该事情尚无下文。

  日常生活中,类似谢先生这样被银行“闷声”收费的事例并不鲜见,他们有的被银行“无声无息”地滚动罚息或逾期罚息,有的被银行提供“无声收费”的手机银行或电话银行“服务”,还有的是在银监会2011年发文强调信用卡未经持卡人激活不得扣收任何费用的情况下,仍被某些银行就尚未开卡使用的信用卡强扣年费。凡此种种,皆令人感觉银行在信用卡的使用条款上,依旧存在“潜规则”嫌疑。

  再回到谢先生的事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由此,银行在为包括谢先生在内的消费者办理信用卡时,应该明确告知其与收取年费有关的事宜,维护法律所赋予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换句话说,现在出现问题,银行应当先从当初经办信用卡的推销人员身上查找原因,而不能在明知信息不对称的交易条件下,让消费者处于弱势,坚持要其支出之前一直被蒙在鼓里的信用卡年费,此举不仅是银行不诚信的表现,更是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行为,其造成的负面影响不言而喻。

  分期付款“猫腻”惹风波

  近日,有身为某国有商业银行白金信用卡客户的网友向某门户网站“银行投诉绿色通道”反映,今年7月他有两笔大额刷卡消费。8月,银行信用卡部来电称有分期任务,希望网友帮忙将两笔消费申请分期。该网友欣然同意,将两笔消费分为24期。

  9月19日,网友发觉自己无法刷卡消费,银行短信称是账户冻结所致,他向银行客服申请解冻,却被告知3个工作日后由信用卡部答复。三天后,网友亲自前往信用卡部查询,对方却说不清冻结账户的原因,遂要求网友提供消费发票再申请解冻。其后,该网友再度致电客服询问冻结原因,这次客服的说法变成信用卡部要他先将分期付款提前还清才能申请解冻。网友甚怒,要求银行就前后不一的答复给出合理的解释。

  很显然,银行擅自单方面冻结网友账户,导致其无法用卡,如此“师出无名”之举是否合法,值得打个问号。而更蹊跷的在于信用卡分期问题,先是银行信用卡部为完成任务,请网友帮忙将大额消费分期。结果网友出了力,银行赚到分期手续费,却将“帮忙者”的卡冻结,此举不啻出馊点子拉客户“下水”,再行“过河拆桥”之实。加上客服和信用卡部互相扯皮,答复不一,既显其日常管理及办事效率很成问题,同时更引人“遐想”该行向来以这种求客户帮忙完成信用卡分期任务的“技巧”来坑人。如此“猫腻”虽可赚得手续费,却是坏了银行的名声。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笔生意终究做得不值。